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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请根据培养计划和教学需要认真核对下个学期的教学计划电子表,安排如下:

1 17-19级理论教学一般为1-16周,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18-20周。

2、如果部分专业的实习安排需在理论教学周内进行,理论教学顺延周次;如果该实习采取分散进行的方式,不影响理论教学,理论教学周次不顺延。

3、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各系在教学安排时应充分考虑周课时的均衡性,避免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现象。课程相关信息(如周学时、起止周、是否需要停开等)的修改意见请在电子表中的备注栏填写;若无需修改,请在备注栏中标注“无”。

5、若需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更名、增加或删减,调整开课学院、开课学期、学分、学时、课程性质等,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一栏中提交申请,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6、各学院需将本学院各开课系(教研室)的“教学安排表(初稿)”发至各开课系(见教务处网页)核对,以保证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顺利进行。

7、请各学院系主任核对各专业教学计划,学院汇总后于第10周周五(417日)前将核对后的电子表格发至教务科。

82020级教学安排核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核对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安排表(初稿)

 

教 务 处

2020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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