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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告”处理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江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与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对20142017级学生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获得学分进行了统计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共有542014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2学分,共有892015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5学分,共有16120162017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3学分,学校决定给予该部分学生“学业警告”处理。学院发给学生“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家长。

各学院应加强对受“学业警告”学生的管理和帮扶,督促其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及时补修所欠课程学分,以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12017-2018(二)受学业警告处理学生名单表

附件22014级 “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32015级“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42016级、2017级“学业警告”通知书

教 务 处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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