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委托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2022届毕业生电子图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图像采集对象
2017级五年制本科生、2018级四年制本科生及2020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采集时间
2021年4月19日至24日。
三、采集办法
1.本次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各学院以行政班为单位自行组织拍摄,可指定学生班长或专人负责各班级的拍摄工作。
2.各学院通知学生提前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严格按系统要求进行在线采集和校对确认。
3.安排拍摄时,学生登陆个人的图像采集账号,学生班长或已指定的各班负责人为其拍摄上传。
4.教务处设立QQ群(群号:234687248)指导本次图像采集工作,各学院通知学生班长或指定的各班负责人于16日前申请入群,进群后将昵称更改为“班级名称+姓名”,如“会计1801王**”,1个行政班安排1人进群。
四、拍照注意事项
1.光线:面朝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避免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成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宜化妆。
5.衣着:穿着白色衬衣,避免复杂图案。
6.严禁翻拍:为确保证件照的时效性、真实性,严禁利用其它软件做任何脸部或美颜等处理,严禁翻拍其他照片。
重要提示:本次采集的图像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注册等重要方面。请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上述使用。
附件:学生用户使用指南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