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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2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1.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实行线上考核。

2.各课程应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课程的考核形式和方案,保证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各课程可根据线上教学情况重新制定考核标准,加大过程考核,将学生线上学习、章节测试、作业等情况作为过程考核的主要依据,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要能有效支撑课程教学目标达成。课程负责老师在考前将课程考核方案报学院审批,学院汇总(电子稿)后报教务处备案。

3.课程考核形式举例(简述):①开卷,视频会议直播监考。②开卷,大题量、开放性、非标准答案试题。③每个章节或分阶段进行测验。④开卷,每人一套单独命题试题。⑤闭卷,视频会议直播监考。⑥利用相关考试平台或软件进行命题和考试,如:超星学习通、钉钉云课堂等。⑦论文。⑧随机组卷,多题多卷,题目乱序,选项乱序。⑨面试答辩、口试、报告、作品、设计、大作业等。⑩综合或混合方案。等等。

4.为避免学生考试时间冲突,教务处初步确定部分课程的集中考试时间,相关信息见附件《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初稿)》。学院(任课教师)如需调整表中安排的考试时间或不需教务处安排考试时间而改为自行安排,请于6月1日前与教务科朱老师联系变更或取消教务处集中安排的考试时间。调整后的《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初稿)》将做为期末考试正式排考的重要参考,但最终的考试时间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表中未列出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学生沟通确定考试时间或时段,并应在上课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考核。

5.课程内含实验或上机学时的应利用多种方法完成实验和上机学时的教学,按期完成课程考核。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实习等实践环节无法实施线上教学和考核的,可延期安排。

6.任课教师须在考前确认学生选课名单,利用教学群或考试群(QQ群、企业微信群、微信群、钉钉群等),提前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信息,确保教学班每位选课学生清楚地了解考试相关要求,必要时应提前进行考试平台测试和考试模拟演练。

7.学生因疫情或网络等原因无法按时上课的,或者因选课较迟等原因虽有缺课但可通过观看视频回放等方式补课完成学习的,不应计为缺课,不影响过程考核中的签到与课堂表现部分成绩,尽可能减少上述情况对学生成绩造成的影响。

8.学生因故无法参加或完成考核的,可在考试前通过本学院教学秘书办理缓考,或直接向任课教师申请缓考。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情况直接认定学生“缓考”。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将缓考学生的成绩及备注设为“缓考”。缓考在下学期和补考一起进行。

9.学生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按缺考处理。

10.未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也不记载成绩。

11.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安排。一般每10-30名学生配备一名监考人员。如开课学院监考人员不足可提前一周将课程监考信息报教务科,教务科联系学生学院协助监考。

12.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成绩。

13.学生须按任课教师要求保存上交课程考核相关材料,任课教师按规定做好材料汇缴和归档。试题信息、考核过程相关文档、图片或影像等不得随意传播。

14.学生没有参加考核、考核中断、不配合监考人员考场指令、违反考试纪律或出现其他突发状况等,可视情况给予缓考、缺考、计0分、违纪等处理。(注:课程考核不通过,即0<成绩<60,可参加补考,补考成绩最高以60分计;课程缓考可正常参加开学后的缓考考试,正常记载成绩;缺考、0分、违纪没有补考资格。)

15.如有问题请咨询教务科(电话88780043)或相关学院。


教务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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