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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含缓考,下同)将于3月10日开始(补考日程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所在学院打印学生补考准考证(含照片),加盖学院公章,在考前发给学生,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做到“双证齐全”。

2.开课学院根据补考日程安排通知相关系(教研室)和教师做好试卷领取和监考工作。试卷由教师凭工作证到印刷厂领取,领取时注意核对试卷内容和数量。教学秘书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并连同“学生课程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一起发给相关系(教研室)及监考教师。每个考试教室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

3.监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座位编排,宣讲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清点人数并核对证件,指导学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有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监考人员应及时纠正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相关情况。


教务处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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