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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教〔2019〕109号】关于做好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及开展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6级师范类各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从实习期间学校、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与实习学校反馈的情况来看,学生在实习态度、效果等方面都有较好的表现,教育实习质量总体有所提高,得到了实习学校的一致好评。为了更好地总结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质量,学校要求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年度教育实习的总结、评定工作,同时在2016级师范类各专业学生中开展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此两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理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和外国语学院要成立由教学院长、相关的专业负责人、“中教法”任课教师等人组成的实习工作总结评定小组,负责本学院教育实习的总结及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各学院在实习学生中按不超过实习人数3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

    3、被推荐的学生将实习小结填写在《江苏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上(见附件1),并请带队教师写好评语交学院,学院核同意后将此表连同江苏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江苏大学教育实习手册》、《江苏大学教育实习成绩评表》等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15室

    4、以上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在12月20日前完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评定校级优秀实习生。学校将在本学期末予以公布和表彰。

 

 附件1:《江苏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附件2:江苏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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