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各系(教研室)。
二、考核内容
1.教研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能根据学期工作重点和教学需要制定详细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方案。
2.教研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组织到位。能围绕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教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实效。
3.同行教师听课评价情况。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并在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对所听课程作出客观公正评价,提出建议;系(教研室)主任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并注重教学方法研究和教学经验的交流与推广。
4.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认真开展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工作,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5.教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精神进行教学改革与研究,发表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积极组织系(室)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名师讲堂、教学沙龙、公开课、讲课竞赛等教学活动。
6.全系(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师生评价高,无教学事故。
三、考核与评优程序
1.学校成立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工作小组。
2.各系(教研室)要制订详细的教研活动计划。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由学院统一于每学期第2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拟申报教研活动优秀系(教研室)的单位需在上报教研活动计划的同时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初步审定后向教务处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教职工人数超过100(含100),或系(教研室)个数超过5个(含5个)的学院推荐名额可增加1个。
4. 各系(教研室)于下学期第16周前将《江苏大学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考核自评表》(附件2)和《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评优支撑材料明细表》(附件3)一份,连同支撑材料(包括《江苏大学教研活动记录本》、2017年6月后参加助理教学工作(含助教培养与主讲培训)的青年教师的助理教学记录本、系(教研室)正副主任的《听课记录本》等)一起交所在学院。学院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各系(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于下学期第17周初将所有系(教研室)自评表提交教务处。申报评优的系(教研室)除提交上述支撑材料外,还须提供本年度的教学获奖证书和教改论文复印件。
5. 校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各系(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评选“江苏大学教研活动优秀系(教研室)”,考核评优结果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奖惩办法
学校对获得“江苏大学教研活动优秀系(教研室)”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教研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附件:1.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系室情况学院汇总表
2.江苏大学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考核自评表
3.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评优支撑材料明细表》
教 务 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