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已进入结束阶段,为做好本届毕业生(含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成绩记载、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
1、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6月13日结束,6月14日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2、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各学院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及时将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结果通报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分两次完成:
第一次审核时间:学院审核时间为 6月1日—6月12日,教务处6月14日终审结束。
第二次审核时间:学院审核时间为 6月20日—7月6日,教务处7月6日终审结束。
3、学生如果未获得学分超过18学分,则作永久结业(或肄业)处理,不得换发毕业证书。如未获得学分在18学分以内,则作结业处理,学生可在一年内回校重修,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
4、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根据《江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根据《江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关于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的补充说明》执行。
5、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并于6月15日上午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报教务处。
6、学校6月20日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对全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评定。
二、编报毕(结)业生名单、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
1、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核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审核结果,在系统中编写毕业证号和学位证号。
2、各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在系统中输出或按规定表式分别填写《本科毕(结)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审批表》、《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审批表》、《本科毕(结)业生人数统计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及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按相关附件填写)
3、第一批审核结束后,各学院打印附件一至附件五各2份,于6月15日上午(第16周周五)报教务处学籍科,并将表格电子文档发至xjk@ujs.edu.cn。同时根据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授予学士学位人数预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7月6日前各学院报各项正式报表一式3份。分别报至学籍科和国际教育科。
三、证书发放
1、毕业证书。第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学院可于6月15日起持毕业证书到校办盖章。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各学院于7月6日起持毕(结)业证书到校办盖章。
2、学位证书。6月20日学位审定结束后,各学院持学位证书到校办盖章。第二批学位审核于7月6日起持学位证书到校办盖章。
3、学位通知书。由教务处统一打印。
4、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证书由海外教育学院发放。
四、打印毕业生材料
各学院根据成绩管理系统打印出历年“班级成绩汇总表”1份和“学生学业成绩表”2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档案馆。“学生学业成绩表”中“毕业日期”填2018年6月20日。
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生学业成绩表(中英文各2份)暂由国际教育科制作,学院复核签章,交由国际教育科统一存入档案馆。
附件:
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附件
附件一:江苏大学2018届本科毕(结)业生名册
附件二:江苏大学2018届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审批表
附件三:江苏大学2018届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审批表
附件四:江苏大学2018届结业生名单
附件五:江苏大学2018届本科毕(结)业生人数统计表
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附件
附件一:江苏大学2018届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毕(结)业生名册
附件二:江苏大学2018届授予学士学位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名单审批表
附件三:江苏大学2018届不授予学士学位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名单审批表
附件四:江苏大学2018届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结业生名单
附件五:江苏大学2018届中文授课来华留学本科生本科毕(结)业生人数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