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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含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一流课程(含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课程类型

(一)申报范围

纳入我校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均可申报,鼓励原“842T”课程、优质通识课、专业核心课等基础较好的课程积极申报。

(二)课程类型

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含培育项目)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

3.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江苏大学一流课程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填写《江苏大学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包括教学设计表、教学日历、学生成绩分析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套。

(二)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

有意向进行教学改革、培育相关教学成果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对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的重点建设内容,填写《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2份)和教学设计表、教学日历、学生成绩分析、相关教学成果等支撑材料一套。

学院对相关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后,统一填写《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含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于20191213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和支撑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jyk@ujs.edu.cn

四、建设任务

学校将一流课程作为支撑一流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载体,经认定的江苏大学一流课程作为国家一流课程的重点培育对象。立项的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重点项目基本达到省级一流课程水平;一般项目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五、其他说明

(一)学校近年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另行通知。

(二)按照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学校鼓励老师积极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课程思政”“互联网+教育”“过程性评价”“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三)学校将积极推动学校智慧教学空间建设,同时为教师提供课程教学设计培训、课程改革研讨、课程建设工作坊等相关配套服务。

(四)评审获批的江苏大学一流课程作为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重点培育对象,统筹专项经费支持课程持续建设;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下拨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启动经费,重点项目由学校统筹课程制作、教学改革与研讨等有关费用,一般项目的课程制作、教学改革与研讨等费用由学院与学科建设经费解决。

(五)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研科李普华、马学文联系,电话88780042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

2.江苏大学一流课程申报书

3.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

4.江苏大学一流课程(含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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