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SDXJWCZB[2026]0001号
2.项目名称:江苏大学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万元
5.最高限价:1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为全面、客观地掌握我校本科毕业生发展状况,深入了解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职业发展轨迹及对学校人才培养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江苏大学每年针对毕业生开展短期(毕业1年)和中期(毕业5年)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二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三、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4.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4),加盖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5),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8),加盖公章。
11.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通过本磋商公告附件链接下载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6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校本部教务处202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校本部教务处202会议室。
七、其他事宜
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用“★”加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最高限价的;
(5)供应商弄虚作假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2.响应文件需按要求提供,所有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因要求的资格材料提供不完整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3.供应商必须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需一同提交正本响应文件电子版(盖公章),以U盘形式提交。
4.供应商于磋商当天仅可以从学府路2号门凭密封响应文件进校,每单位进校不能超过2人。请参与磋商的单位自行预留足够时间进校及送达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6.磋商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教务处。
7.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0511-88791837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教务处111室
江苏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