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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选拔《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点击数量:

关于补充选拔《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9]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自2020级本科生起,已将《军事理论》正式列入教务排课系统,按照新版《军事课教学大纲》落实课程的小班化授课任务。为不断充实学校军事理论教研室教学力量,持续深化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补充选拔承担《军事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通过试讲进行选拔。

二、选拔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很强的政治觉悟,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国防事业和军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修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相关活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军事知识储备,熟悉国防政策法规和军事思想;了解现代军事建设发展概况,掌握军事教育相关理论,熟悉军事理论课教学基本方法。

申请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三者有其一即可),各学院在职在编教师、辅导员、管理岗以及学校各级行政部门满足条件的管理人员均可报名。

三、教师管理

选拔评聘后,纳入学校教师正常的管理渠道,具体由军事理论教研室统一管理,执行教务处相应考核标准,组织落实相关业务培训等。

选拔评聘后,教研室将为每位正式授课教师提供一份与学生选用教材配套的PPT课件和讲义,供老师备课借鉴参考。

四、试讲方式

1、时间:拟于2023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利用板书、PPT(提倡自己制作)等方式进行试讲。提前抽签决定试讲顺序和主题。

3、时长:每人先说课(提纲挈领、简要阐述课堂试讲部分主体架构)、后讲课,共计试讲20分钟。

4、主题(依据学校2022级本科学生使用“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军事理论教程》,张政文、陆华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207月第9版):

1)第一章第一节 国防概述  2)第二章第二节 国家安全形势

3)第三章第三节 中国古代军事思想 4)第四章第四节 信息化战争

上述4个主题均为教学大纲指定的必讲课目内容,各申请老师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及擅长自行选定其一,具体试讲地点后续通知。

五、报名

有意向的老师请于315日前向学校军事理论教研室(三江楼103)提交试讲申请表。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88791868


附件:军事理论教研室教师试讲申请表



教务处 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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