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3/2024/2025/2026级2026-2027-2学期的教学安排核对稿发给你们,请根据培养计划和教学需要进行核对调整,安排如下:
1. 2026-2027-2学期课堂教学一般为1-16周。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18-19周。若部分专业的实习需集中安排在理论教学周内进行,理论教学顺延周次;若该实习采取分散进行的方式,不影响理论教学,理论教学周次不顺延。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开设的工程训练、电工电子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2.请专业所在学院核对各专业教学安排(纸质稿)。若课程停开,请在课程信息后标注“停开”。若实践环节课程采取分散进行的方式,请在“备注”栏内标注“分散进行”。如需调整起止周、周学时,请直接在表中修改。核对完毕后,请各专业相关负责人在教学安排(纸质稿)中签名,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学安排审核意见表”中签名,于第9周周四(10月29日)前交教学运行中心。
3.如需增删课程或修改课程名称、开课学院、开课学期、学分、学时、课程性质等,请在教务系统中的“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教研科审核修改。
4.请各开课学院查看本学院所开课程,如有调整,请及时反馈。具体开课信息见附表或教务系统。
5.核对调整后的教学安排将作为后期教学任务落实、排课、选课的重要依据。一旦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
附表:2026-2027-2学期教学安排表(初稿)
教务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