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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

发布时间:2023-11-02     点击数量:

操作流程:

1.学生登录选课系统,选择菜单“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点击“缓考”项目中的【报名】按钮,弹出本学期已选课程,选中课程后,填写缓考原因,提交申请。

2.学生主动按本学院要求向相关老师说明情况、提交材料。学院进行审核,给出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和意见。

3.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填写审核结果和意见。具体操作为:选择菜单“选课管理”->“教学报名管理”->“项目报名审核”,选中相关记录,点击右上方【审核】按钮,选定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如不通过还需填写审核意见。

4.学院告知学生审核结果,学生在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


注意事项:

1.缓考须在考前办理。

2.缓考须写明缓考原因;情况特殊的,应上传附件材料。

3.学生在系统中申请缓考后,主动按本学院要求向相关老师说明情况、提交材料,学院同意后,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方为办理成功。

4.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与该门课程补考同时进行。届时如不能按时参加缓考,不再另行安排;缓考不及格,也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5.未办理缓考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没有按时参加考核者,按缺考处理。

6.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在考前办理缓考的,可在本门课程考试后24小时内凭有效证明补办缓考手续。

7.实践性教学环节、校选课、自主研学课程一般不设置缓考,可以视情况向老师申请缓做或者申请退课。

8.缓考后学生主动跟任课老师说明已办理缓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