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期末考试组织形式有两种:集中安排、分散安排。
集中安排:
集中安排即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与地点,一般安排在考试周。多数课程在第17周,部分课程在第18周,新生第一学期在最后一周。
《集中考试安排表(初稿)》一般在13周左右公布,如果学院需将集中安排的课程改为分散安排,或变更教务处集中安排的考试时间,可以在初稿公布后联系教务科调整。调整后的《集中考试安排表(初稿)》将做为期末考试正式排考的重要参考,最终正式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在考前通知。
未集中安排的课程由开课学院(任课教师)分散安排。
分散安排: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进行分散安排:
① 课程考试时间不在考试周的;
② 课程上课结束周次较早的;
③ 课程人数很少的;
④ 集中安排的考试中没有该课程的;
⑤ 自主研学课程、校公共选修课、大四年级专业课;
⑥ 开课学院(任课教师)认为需要分散安排的。
分散安排的考试可由老师确定好考试时间后到教务处落实考试地点;也可由老师自行安排时间地点(不需到教务处)。
“分散考试安排”操作指南
操作办法(三选一):
1、打开企业微信,点击【工作台】-【A.综合服务大厅】页面中“教学服务”-“分散考试安排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提交】。
2、也可直接点击链接填写:https://wxwork.jiandaoyun.com/app/62bbf102bdb7ad0007ee8a75/entry/6409537a4b5fa90007ff4bcb。
3、或者扫描二维码:
提醒:
1.分散考试安排申请一般在考试前 1-2 周填写,不要太早或太迟。
2.一般提交后 1-2 个工作日会收到考试安排情况通知。任课老师根据安排通知学生。
3.请任课教师自行打印或到本学院找教学秘书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自行打印办法见:https://jwc.ujs.edu.cn/info/1461/22221.htm
4.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科88780043。
课程期末考试试卷付印流程
课程期末考试试卷付印流程:
0. 命题人出卷,填写《江苏大学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审批表》,并经系、学院审核审批通过。
1. 送印人填写一份试卷付印单。可以事先下载文档(见附件)自行打印填写,也可以直接在印刷厂现场填写,印刷厂有空白表)。
2. 送印人将付印单、试卷(A、B卷)送印刷厂。
3. 印刷厂印刷期末考试试卷。
4. 送印人至印刷厂取回试卷。
非期末考试试卷印刷不适用此付印单和此流程,具体请与教务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