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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20/2021/2022级下个学期的教学计划核对稿发给你们,请根据培养计划和教学需要进行核对,安排如下:

1. 2020/2021/2022级理论教学一般为1-16周,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18-20周。

2. 如果部分专业的实习安排需在理论教学周内进行,理论教学顺延周次;如果该实习采取分散进行的方式,不影响理论教学,理论教学周次不顺延。

3. 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 请专业所在学院核对各专业下学期教学计划(纸质稿)。如课程停开,请在该课程名称后标注停开。如有起止周、周学时等信息的调整也请在计划表中的相关栏目中注明。核对完毕后,请各学院系主任在专业教学计划(纸质稿)中的负责人签名一栏签名,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学安排意见表”中签名,于第10周周五(114日)前交教务科。

5. 如需修改课程名称,增加或删除课程,调整开课学院、开课学期、学分、学时、课程性质等,请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的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一栏中提交申请,然后点击“查看”按钮,截取页面信息并打印,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6. 请各开课学院查看本学院所开课程,如有调整,请及时反馈给教务科。具体开课信息见附表或教务系统。


附: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安排表(初稿)


 

 教 务 处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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