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江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与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对2014—2017级学生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获得学分进行了统计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共有54名2014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2学分,共有89名2015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5学分,共有161名2016、2017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3学分,学校决定给予该部分学生“学业警告”处理。学院发给学生“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家长。
各学院应加强对受“学业警告”学生的管理和帮扶,督促其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及时补修所欠课程学分,以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1:2017-2018(二)受学业警告处理学生名单表
附件2:2014级 “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3:2015级“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4:2016级、2017级“学业警告”通知书
教 务 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