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江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与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对2014级—2017级学生在2017-2018学年及该学年第二学期所获得学分进行了统计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1、共有5名2014级学生一学年所获得学分低于32学分或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2学分,共有117名2015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5学分,有75名2016级学生、105名2017级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3学分,学校决定给予该部分学生“学业警告”处理。学院发给学生“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家长。
2、2015级共有33名学生累计获得的学分小于120但不低于80学分;2016级共有29名学生二年级累计获得学分小于毕业最低学分的35%但不低于20%,2017级共有39名学生一年级获得学分小于毕业最低学分的15%,学校决定给予该部分学生“降级”处理。学校发给转年级决定书,学院告知学生及家长,填写“转年级”登记表,学院审核后于10月19日前报教务处。
各学院应加强对受“学业警告”、 “降级”学生的管理和帮扶,督促其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及时补修所欠课程学分,以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1:2018-2019(一)受学业警告、降级处理学生名单表
附件2:2014级 “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3:2015级“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4:2016级、2017级“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5:“转年级”处理决定书
附件6:江苏大学学生转年级学习登记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