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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及《江苏大学教育类研究生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23年4-5月组织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对象

2023届相关专业师范生(须于2023年6月取得毕业证)和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0453)。

二、报名要求

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学段和科目须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同一专业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所报考的学段与科目须一致。

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如其报考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其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一致,可视同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如果不一致,需重新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

三、考核内容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点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和教育情怀。思想品德师德素养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加强专业基础考核,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相关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3强化实践教学能力考核,通过组织开展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演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程管理实务、教学竞赛活动,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学期(18周),参加免试认定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需在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师范生培养”中上传实习实践相关材料。教育实习的学段与学科须对应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学段与学科。

4加强专业技能培训考核,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教学观摩、案例教学、微课教学等方式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并进行全面考核。参加免试认定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需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线上学习。

(二)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笔试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要求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个部分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且教育实习实践成绩合格及以上,并且在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师范生培养”中完成了教育实践相关信息等系统内其他各项材料填报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获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教育类研究生实践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选手,申请认定与参赛学段、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可免于笔试和面试。

时间及地点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各相关学院师范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线上学习等过程性考核材料由培养学院师范专业负责审核并留存相关截图备查。已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直接报名面试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由培养学院师范专业负责审核国考笔试成绩并留存成绩截图备查。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时间:2023年4月23日(星期)下午14:0016:20

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地点和时间各师范专业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相关学院师范专业2023年4月18下午下班前报送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表(附件1)、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2),报名考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每人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学院及姓名)。5月8日前报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统计表(附件3)。

以上材料,本科生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师范教育中心,对应纸质版(盖章)交至教务处203;研究生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应纸质版(盖章)交至研究生楼513。联系电话:83305031(教务处)、88780089(研究生院)

附件:1.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表

2.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表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统计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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