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含缓考)将于3月1日开始(补考日程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所在学院打印学生补考准考证,在考前发给学生,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做到“双证齐全”。
2.开课学院根据补考日程通知相关系(教研室)和教师做好试卷领取和监考工作。试卷由教师凭工作证到印刷厂领取,领取时注意核对试卷内容和数量。开课学院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并连同“学生课程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一起发给相关系(教研室)及监考教师。每个考试教室至少安排两名监考老师。
3.监考老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座位编排,宣讲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清点人数并核对证件,指导学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有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应及时纠正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相关情况。
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