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化优生优培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2018〕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16级本科生中选拔推免硕士预备生(以下简称预备生),同时开展预备生导师的增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所涵盖的本科专业二年级在校生。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未受过违纪处分。
(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以上(或雅思成绩 6.5分、托福成绩 85 分以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三)学习成绩优秀,且展现出较好的科研潜质。前三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 30%。其中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 15%-30%者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
2.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或发表与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作品)。
(四)专业素质高,发展潜力大,能积极投入所申请学科相关教授领衔的博士、硕士研究团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
三、学院推荐
(一)学生根据遴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申请表》(附件1),交学生所在学院汇总。
(二)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学院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三)学院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申请表》《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本发送到jyk@ujs.edu.cn。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英语考试通过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参加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的相关材料、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相关材料、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作品)等。
(四)学校对学院推荐初审合格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无异议后确定2016级预备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四、导师遴选
学校继续进行预备生导师遴选增补工作,已遴选为预备生导师的不需要再进行申报。
(一)预备生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组织协调能力强。
2.具有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资格。博士点学科带头人(负责人)、省级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曾指导过预备生且成效显著者优先聘任。
3.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在研项目至少 1 项。
4.近五年来,积极投入本科教学工作(包括课堂教学、指导大学生创新训练、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专职科研机构导师除外)。
5.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需填写《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导师资格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后填写《推免硕士预备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等各一式1份,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教研科,《申请表》《汇总表》电子文本发送至jyk@ujs.edu.cn。
(三)学校对增补申报的预备生导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教师所在单位,无异议后确定2018年预备生导师名单。
五、师生互选
(一)学校根据2016级在校生数、专业学科情况、卓越特区等遴选200名左右预备生。
(二)互选工作由相关学科牵头学院(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学科牵头单位需将互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后,于4月15日前将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互选结果(附件5)报教务处教研科。
(三)学校对学院的互选结果进行审核,经校“推免硕士预备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六、其他说明
(一)预备生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一名预备生。
(二)学校将加强预备生培养的管理,定期开展培养环节的检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学校鼓励预备生导师对学生实行“本硕”“本硕博”贯通式培养。
(四)如有问题可与教务处教研科李晓春、李普华联系,电话:88780042。
附件:
1.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申请表
2.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推荐汇总表
3.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导师资格审批表
4.江苏大学推免硕士预备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5.2016级推免硕士预备生互选结果
教务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