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江大校〔2014〕34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各专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请专业负责人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填写《江苏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1)。请相关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负责人的考核工作,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签署意见的《专业负责人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jyk@ujs.edu.cn。如有问题请与李晓春、李普华联系,电话:88780042。
附件:
1.江苏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
2.江苏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9年11月29日